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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人民法院应邀参加2024年扶绥县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作者:扶绥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8 08:44:47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严肃性,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近日,扶绥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上半年扶绥县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扶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高军应邀参加。

本次集中教育活动,教育的对象是今年以来扶绥县社区矫正中心新入矫的55名社区矫正对象。活动中吴高军庭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矫正的性质、矫正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遵守的纪律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宣讲,并以案释法,指出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吴高军庭长告诫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应当深刻反思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珍惜法律给予的宽大处理、改过自新的机会,认真反思,真心悔改。要认清身份,摆正位置,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感恩意识,积极学法和参加公益活动。同时,鼓励新入矫的矫正对象要树立信心、认真改造,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民,用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融入社会。

近年来,扶绥法院积极参与辖区服刑人员各项帮教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被判管制、缓刑人员判后服刑情况,帮助矫正对象尽早回归社会。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沟通协作、相互配合,避免发生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情况,为平安扶绥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扶绥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扶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