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21执异69号
王亚莉、张洋、中城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天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裕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城汇(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桂1421执异69号异议人福建省易顺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原案异议人广西扶绥县康阳建材有限公司、原案厉害关系人王亚莉、张洋、中城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天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裕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裁定如下:一、解除本院作出(2023)桂1421执恢116号执行裁定对福建省实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二、驳回福建省实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执行异议请求。如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不符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文书生效。
2024年1月4日